赣建 宜 招字[201 5 ]第 059 号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
宜春市第九中学筹建办公室
招标工程项目
宜春市第九中学建设工程勘察
工程项目建设地 址
宜春市袁州区环城南路以北、怡景路以南、城源路以东范围
项目审批、核准
或备案机关
批文名称及编号
项目总投资
约1.8亿 元
本项目投资
固定单价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方式
资金已落实
100%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
79500 平方 米
层次/结构
1-11层/框架
招标范围
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质勘探、测绘等(含设计所需的一切勘察、勘探、勘测内容),并出具符合国家规范的勘探报告及后续配合服务。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
投标项目负责人要求
勘察负责人必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投标单位 近 36个月(合同签订时间在2012年9月至今)至少承接过一个类似( 地质勘测钻孔深度 ≥15米)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业绩。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
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非电子化评标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 、 委托代理人委托书 及 本人身份证
投标项目负责人
注册岩土工程师 证书
其他要求
开标时各投标人按《宜检发预字【2015 】 1 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获取招标文件的 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申请时间
2015年 10 月 8 日―― 2015 年 10 月 14 日
地点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
报名资料
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联系人
范 女士
联系电话
1 8870067728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1 、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3、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的,开标时报名和资格后审工作同时进行,在开启投标文件前完成。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