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财政局wNs2-1.0-Q燃气锅炉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原阳县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进行邀请招标采购。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原阳县财政局wNs2-1.0-Q燃气锅炉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原交采2015YQ12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 采购内容:wNs2-1.0-Q燃气锅炉一台(详见招标文件)
1.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在业主指定地点交货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资质;
3.7通标锅炉应通过国家锅炉能效检测,具有《锅炉能效测试报告》;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30 日至2015年 10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报名。
3.2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资质、《锅炉能效测试报告》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均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提供的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对于各潜在投标人的申请招标人将从合格的申请人中随机邀请不少于三家合格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 5 日 9 时 0 分第2开标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原阳县财政局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1393732735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8790520967
201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