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哈达湾区域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南北干线和东西干线)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2015HYJL09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市哈达湾区域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南北干线和东西干线)勘察设计招标 经吉林市人民政府以吉市政办发【2015】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招标内容:吉林市哈达湾区域地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南北干线和东西干线)项目,全长约12.8公里。其中,南北干线综合管廊沿新宏街、新邑街及松江北路等处设置,起点汶水街,终点和平路,全长约5.67公里;东西干线综合管廊沿哈达湾街、纸业路等处设置,起点秀水街,终点中兴街,长约7.13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2、招标范围:勘察、初步设计、设计概算、针对初设评审意见的修改、施工图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含施工期现场技术指导、配合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1.3、资金来源:自筹。
2.2、勘察设计周期:中标后2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及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3、勘察设计标准: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及符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及各入廊管道管线相关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吉建办[2015]39号)等技术规定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均须是 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勘察、设计资质,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近三年应具有类似规模项目设计业绩一个。
拟担任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近三年应具有类似规模项目勘察业绩一个;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近三年应具有类似规模项目设计业绩一个。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埠企业承揽本项目须按吉建设(2013)4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备案并提供相应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地址: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勘察及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类似业绩及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人、被授权人应为同一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均为 20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30日14时00分,地点为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804开标室第三评标室(地址: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恒山西路108号
联系人:张春利 联系电话:0432-6300930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市丰满区深圳街8号民营科技园615室
联系人: 董佳 联系电话:0432-6695081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处
2015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