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绩溪县溪马河防洪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绩溪县发改委以发改审批[2015]11号文批准招标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 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绩溪县溪马河,总长约4公里;其中(一期)工程位于纬二路至皖赣铁路段长约420米,项目投资估算4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绩溪县溪马河防洪工程(约4公里)勘察和初步设计及(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
2.2.2勘察工作内容:收集本项目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等勘察作业。
2.2.3设计工作内容:编制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施工图文件、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竣工验收等服务。
2.3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勘察设计标准,满足国家规定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2.4勘察设计时间要求:
2.4.1从签订合同之日起 5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提交补充、修改完善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2.4.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4.3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方案确定后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日内完成(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的,5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2.5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xcsztb.com/xcztbfront/xqzb/007006/)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0月 29 日 9时0分,地点为 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室(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胡敬东 联系电话:0563-8153568。
招标代理: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0563-8162265
交易中心: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胡琳娜,联系电话:0563-8173105、8173106(传真)。
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