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镇张村污水管网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藁城区兴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宏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污水管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贰级及以上资质(壹级和特级除外)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报名携带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市政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不得更换,且该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和安全考核证书B本,临时建造师无效,6)投标企业信用手册,7)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外省企业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联系人
招标 人::藁城区兴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藁城区
联 系 人:孟立军
电 话:13582121189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市藁城区宏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藁城区廉州西路160号
联 系 人:王超
电 话:15232106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