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曹公路邯邢界至寺河口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061500210441-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曹公路邯邢界至寺河口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5】56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运输厅定额补助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鸡泽县交通运输局公路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建设地点: 沙曹公路邯邢界至寺河口段改建工程路线起自北安上村北邯邢交界处,沿旧路向南至魏青村后向东新建,在王青村东折向南,沿崔青渠西行进,下穿邯黄铁路,经郝庄、西苑街村,终于现沙曹公路与规划的西南环相接,路线全长12公里,其中利用旧路改建1.7公里,新建10.3公里。
2.2技术标准:
全线按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办法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3本项目建设工期预计12个月, 预计开工日期2015年12月。
2.4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1)本项目的所有勘察和设计工作,包括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2)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时各标段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以及后续服务等。
(3)负责全线总体勘察设计及设计文件汇总、上报和协调工作。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分为1个合同段。
2.5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书之日起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书之日起30天内或初步设计批复后10天,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在施工图审查后7天内完成。
(4)征地拆迁用地图及征地拆迁工作量: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5)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规范、招标限价(清单格式):施工图修改后7天内完成。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 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在近5年内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里程均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一级或以上公路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 9 日至2015年 10 月 14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大厅(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技术资料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0 月 29 日下午14: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鸡泽县交通运输局公路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鸡泽县会盟南大街529号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
邮编:056000
邮编:050010
电话:0310-7558657
电话:0310-7055209
传真:0310-7558657
传真:0311-86999233
联系人:孟庆胜
联系人:张雪辉
日期:201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