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子牙新河整治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招标人为沧州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子牙新河总长度143.4km,其中河北省境内长度l16.2km,天津市境内长度27.2 km,是承纳子牙河流域全部洪水的入海通道,承纳子牙河流域中上游滹沱河、滏阳河等河道“63.8”标准以下洪水。
本次工程任务主要包括对两岸防洪安全影响较大的左右大堤加高工程、南小堤修复工程、险工段治理工程、部分越堤道口修复工程及对当地村民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部分桥梁重建或加固工程、穿堤建筑物改建或加固工程等。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评估评审、通过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
设计服务期:2015年12月15日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按照初设批复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另行商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近五年内具有同类工程设计经历(同类工程指大型水利水电工程,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3.4 财务状况良好,人员、设备满足本项目的实施。
3.5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在2012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9日均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由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用于资格后审)。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30分,9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65窗口(地址:沧州市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国际会展中心西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授权委托书中应标明委托人电话(手机)、单位固定电话、传真、邮箱,以方便代理机构与投标人联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沧州市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国际会展中心西侧)三楼第4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沧州市水务局
地 址: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北大道21号
邮 编:060000
联 系 人:庞学智
电 话:0317-217705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 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107号
邮 编:050021
联 系 人:付耀敏
电 话:0311-80966009
传 真:0311-80966233
邮 箱:z8096600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