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万江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分类服务
采购编号: WJGP2015002
评审日期: 2015年10月09日
公示日期: 2015年10月12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符合该项目经营范围。②投标人须取得所投产品的代理销售或授权证明(产品制造商除外)。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3.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采购人名称: 万江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万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莞市万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万江万江街道万福路83号
项目负责人: 李小姐、 文 生
联系电话: (0769)22713578
包号 分包名称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A 万江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15年10月09日 948140.0 东莞市通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企石镇上截村联兴工业园
评审委员会成员:李志生、郭庆铭、方清华、李显康、刘畅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