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询价公 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5】325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就 鹤峰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5―233号
二、项目名称: 鹤峰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三、工程概况:
(一)工程范围:灌排渠系工程、道路、林网、石埂、土地平整等工程建设。
(二)建设地点: 鹤峰县 境内。
(三)采购内容: 2016 年土地治理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招标图纸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预备费和施工招标后节余资金及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清单、预算等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节点性重要建筑物工程效果图设计等)及有关技术资料。
(四)设计工期: 按照国家、省、州农业综合开发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可研报告(经专家评审修改合格最终稿)和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经专家评审修改合格最终稿);根据业主要求,及时提供项目 工程招标 图纸(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
(五)项目预算:26万元。
四、供应商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询价时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备查);
3 、 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具有在鹤峰及周边山区县境内从事水利工程 勘察、土地整理工程 设计经验及业绩 (询价时须提供设计资质证件原件、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
4 、投标人需配备与项目内容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件齐全并与项目要求相符),现场人员具备工程勘察设计的工作经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下午17:30前(节假日除外)。
六、领取询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15年10月15日上午9:00至9:2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八、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
九、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 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设计员人工资、项目评审费、管理费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一、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提交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的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招标图、施工图等,付款包括项目可研编制费用和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工程勘察设计费;待项目计划和预算上级批文到达后一次性支付。
十二、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三、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易中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鹤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覃先生 13477921166
附件:响应文件组成要求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 年9 月6 日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5】325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就 鹤峰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5―233号
二、项目名称: 鹤峰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三、工程概况:
(一)工程范围:灌排渠系工程、道路、林网、石埂、土地平整等工程建设。
(二)建设地点: 鹤峰县 境内。
(三)采购内容: 2016 年土地治理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招标图纸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预备费和施工招标后节余资金及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清单、预算等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节点性重要建筑物工程效果图设计等)及有关技术资料。
(四)设计工期: 按照国家、省、州农业综合开发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可研报告(经专家评审修改合格最终稿)和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经专家评审修改合格最终稿);根据业主要求,及时提供项目 工程招标 图纸(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
(五)项目预算:26万元。
四、供应商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询价时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备查);
3 、 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具有在鹤峰及周边山区县境内从事水利工程 勘察、土地整理工程 设计经验及业绩 (询价时须提供设计资质证件原件、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
4 、投标人需配备与项目内容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件齐全并与项目要求相符),现场人员具备工程勘察设计的工作经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下午17:30前(节假日除外)。
六、领取询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15年10月15日上午9:00至9:2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八、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
九、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 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设计员人工资、项目评审费、管理费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一、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提交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的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招标图、施工图等,付款包括项目可研编制费用和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工程勘察设计费;待项目计划和预算上级批文到达后一次性支付。
十二、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三、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易中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鹤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覃先生 13477921166
附件:响应文件组成要求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 年9 月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