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 5年9月6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了“呼和浩特市干部休养所锅炉房修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5-政采-公开-207);因报名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现应采购人要求,对上述公告及标书内容作以下更正:
1、招标公告中的第四条第一款“预审时间: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2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星期五下午及节假日休息)。”更正为:“2015年 10 月 14 日-2015年 11 月 2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星期五下午及节假日休息)。”
2、招标公告中的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开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14:30时”。更正为:“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6日10:30时”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3 号开标室。”更正为:“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2 号开标室。”
3、招标公告中的第二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三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更正为:取消该条款。
4、第四条第三款第一项“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正为:取消该条款。
第二项“法人授权代表必须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考核证。” 更正为:取消该条款。
第三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正为:取消该项。
5、招标文件第七章第一条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按照公告做相应更正。
其它内容不变,详情见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之前报名随 变更 有效。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 10 月 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