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201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GC039SG/JL)
一、招标条件
敖汉旗201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已由赤峰市水利局以赤水保字[2015]16号文批复,招标人为敖汉旗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 工程名称:敖汉旗201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德力胡同标段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水平梯田施工4000亩、田间作业路7.35km、谷坊施工2座、截水沟施工1.34km、整地及造林14.8h㎡ 、打配管井5眼、开挖与安装节水管道灌溉工程5318m。
第二标段:城子山标段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水平梯田施工4333亩、田间作业路8.7km、截水沟施工4.07km、整地及造林41.58h㎡ 、打配管井5眼、开挖与安装节水管道灌溉工程7528m。
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工程监理
招标范围:敖汉旗201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3、建设地点:赤峰市敖汉旗境内(总投资1250万元)。
4、计划工期:
施工计划工期
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1月10日,共计224日历天。(分春秋两季施工)
监理计划服务期
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1月10日,(分春秋两季服务) 共计224日历天。
(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省部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doc)。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通告并告知建造师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进入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第三标段: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监理经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区外施工企业须到赤峰市住建委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报名,备案所需材料详见内蒙古建设网(http://www.nmgjsw.gov.cn)。
5、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3月4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5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五楼)投标报名。
2、投标报名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办理,报名时须提交下述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对报名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第一、二标段:施工
(一)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须原件);
3)区外施工企业在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备案手续;
4)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5)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并携带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上述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
(二)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时间: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3月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2)资格复核地点: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5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五楼)。
3)请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执业资格身份识别卡、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手册。在报名合格后进行投标资格复核。
第三标段:施工监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须原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须原件);
3)提交企业所在地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4)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并携带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以外的全部上述资料。
以上所有标段投标人报名时,若企业开户行许可证未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还须提供企业开户行许可证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3月6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赤峰市新城区王府二期48号楼1单元6楼605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1)2015年3月26日上午9:00时,地点为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敖汉旗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张吉友
电 话:15849620620
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美琪
电 话:0476-82888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赤峰市新城区王府二期48号楼1单元6楼605室
邮 编:024000
联 系 人:徐明阳
电 话:13664766113
传 真:0476-8828929
邮 箱:lydnmg@163.com
2015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