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冈县祯祥镇兆林村等农村生活垃圾连片收运工程 已由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和黑龙江省财政厅 以 黑环办[2014]2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冈县祯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报名,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青冈县祯祥镇兆林村,计划新建垃圾综合用房四座,面积570 平方米,厂区道路硬化816平方米,土建工程计划投资144.42万元,计划工期为:2015年5月1日开工,2015年9月1日竣工,共计123天。本次招标范围为图纸内土建、装饰、给排水、采暧、电照、消防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包括叁级)资质, 具有同类项目施工经验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 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上项目经理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5 年 2 月 27至 2015 年 3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 9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绥化招标部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需提本人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3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日期:2015年3月3日16时,过期不予出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青冈县祯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 3224397 绥化招标部:绥化市世财西湖小区B六栋13号
联 系 人: 赵洪波 联 系 人: 张宝辉
电 话: 3224397 电 话: 15845099076
2015 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