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
经兴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兴财采购贸[2014]020号采购计划下达函批准,兴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受兴山县香溪河水污染防治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 兴山县峡口镇居民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李家沟)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 项目以及其相关服务以 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XSZB(2015)H010
2、项目名称: 兴山县峡口镇居民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李家沟)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
3、项目内容:
标段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元)
1
水平括板固定式垃圾压缩机总成
台
1
1360400
水平倾翻式对接斗
只
1
举升塔机构
套
1
8 吨级车厢可卸式垃圾转运车
辆
1
垃圾集装箱总成
只
1
箱体移动锁紧、分离机构
套
1
液压操控系统总成
套
1
预埋件总成
套
1
高压清洗机
套
1
除臭系统
套
1
吸污车
台
1
自装卸式垃 圾收集车
台
1
变压器
台
1
垃圾桶
只
180
4、 投标人资格 要求
4.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4.2 由采购人确定的特殊资质要求(根据需要可分标段进行设置):
(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能够提供本项目招标所需配套设备的供应商;
(2)投标人所投 配套设备中核心设备(垃圾压缩总成、对接斗、举升塔、 8 吨级车厢可卸式垃圾转运车 )制造商 经营范围中 应具备相关环卫设备生产资质、同时就具备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投标人所投配套设备中核心设备( 8 吨级车厢可卸式垃圾转运车 )制造商 经营范围中 应具备专用汽车生产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提供所投配套设备中核心设备(垃圾压缩总成、对接斗、举升塔、 8 吨级车厢可卸式垃圾转运车 )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提供原件)。
4.3本项目不接受(接受或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xsxz.gov.cn/ ,下同)进行网员登记 (网上登记时的网员类型请选择“政府采购供应商-货物类”,详情见网站首页“网员登记管理办法”) , 网员登记成功后,在网站首页点击“会员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交易平台, 选择拟投标项目进行报名并按网页提示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 起止 时间:自2015年2 月 27 日起至2015 年 3 月 18 日23时59分 止 ;
获取方式: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2015 年 3 月 18 日23时59分(开标前一天的23时59分)前须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 分标段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为: 25000 元 ;
7、 投标文件递交的 起 止时间以及地点
起止 时间: 自 2015 年 3 月 19 日8时00分 起 2015 年 3 月 19 日8时30分止。
递交 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进行。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兴山县香溪河水污染防治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 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
邮政编码: 443700
电 话: 13997661813
联 系 人: 黄道成
10.2采购代理机构:兴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
邮政编码:443700
电 话:13997737009
传 真:0717-2587126
联 系 人: 刘波
公告发布时间:20 15 年 2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