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鹿泉区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十一标段二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HBZC-SJZLQ15021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SJZ-1501008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 所属地区: 石家庄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鹿泉区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鹿泉区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及高迁西街、上寨、双庙、石柏、北落凌、双合、徐家庄、横山、东庄、曹坊、荷莲峪、西胡申、西薛庄13个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打机井并配套,安装消毒设备,水处理设备,铺设安装管路及新建泵房、水处理房等。 2.2本次招标内容:建筑安装工程 2.3项目投资:约83.6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经检察院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 27 日至2015年3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到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鹿泉区中国银行三楼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银行开户许可证;(5)资质证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7)投标信用手册(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授权一个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9)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311-82013456)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10)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省内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建设行政部门出具、外省投标企业到河北省建设厅开具,以上均到石家庄市鹿泉区建设局建管科核准盖章,联系电话:0311-82013237)等。 以上所有标段均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备查及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 25 日9 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鹿泉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海山大街 联 系人:张伟平 电话:0311-821819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C座1409室 联 系人:聂旭娇 电话:0311-83806708-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