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3#锅炉新增脱硝装置技改EPC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含脱硝装置及其配套供货的所有设备(含电气、仪表设备)供货、设计、制造、检验、安装(含1#、2#、3#锅炉本体技改施工量)、调试总负责,本工程为EPC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并具有良好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2、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以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的能力;
2.3、投标人201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2项SNCR锅炉脱硝EPC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4、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或矿业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5、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6、投标人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2.7、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8、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原件:
3.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以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4、拟投标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或矿业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拟投标技术负责人机电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6、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7、201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2项SNCR锅炉脱硝EPC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加盖投标人有效印章的复印件2套(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各留1份)。资料原件初审地点: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新乡获嘉县城南化工园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先生 0373-4522101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5年2月27日-2015年3月6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东200米中原银行8楼812房间)
4.3、招标公告所要求的报名资料须经过招标人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名。
六、资格预审
若符合要求的报名人数过多,招标人将根据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371-65928024 传真:0371-65928024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和九如路交叉口东200米(郑州银行旁边)中原银行8楼812房间
邮政编码:450003
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