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141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141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已由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阎发改发[2013]2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安市阎良区前进西路以南、迎宾路以东、凤凰西路以北、西飞集团公司铁路专用线以西的区域内
2.2 工程规模:拟建总建筑面积约 663 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EPC) 。
2.4 项目估算价:工程总投资 5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总承包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称职 、 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为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双方组成联合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
3.3 其他要求:外地企业须具备有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陕备案登记证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 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
5.1 时间: 2015 年 10 月 21 日起至2015年 10 月 26 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5.2 报名时递交资料: 1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 税务登记证; 4 ) 组织机构代码证; 5 )企业资质证书;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 项目总负责人称职证书 ;8)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9)陕西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勘察设计和施工进陕登记证书;10)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11)联合体协议(如有)。 (以上材料报名时均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备查。)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起至2015年 10 月 26 日 上午9:00至下午5:00,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99号锦绣华庭10506室(5楼506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的,使用投标CA锁登录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 HTTP ://www.sxszbb.com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 元,(网上售价详见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具体规定),售后不退。
6.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6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中段669号晶海商务酒店(明珠家居对面,电话86178888), 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的,同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宝生、赵云
电 话:029-82123573-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