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Y-G2015212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1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区外污水配套管网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凤阳县水务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府城镇凤临路。
2、建设规模:凤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区外污水配套管网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图纸范围内的一体化泵站、管道、污水井、阀门井、管道排气阀等,总造价约1500万元,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每月25日前付上月工程进度款的60%,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进度款的80%,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5%,另5%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二年后支付(以上资金均不计息)。
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评标办法:有效最低投标报价总价中位值评标中标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注册在本单位,且无在建工程项目(须由投标人单位出具承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3、投标单位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一个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污水处理厂DN1000毫米及以上污水管网机械顶管项目且合同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具备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和经招标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时间以施工合同或招标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载明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业绩[须提供原件])。招标单位保留对中标候选人业绩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业绩不属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未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被公示“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5、凡外地进凤投标企业如需在中标后办理《外地进凤企业资质备案证书》,请各投标企业及时和凤阳县建设局建管站联系备案事宜。联系电话:0550-6732685;联系人:雷玉彬。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服务大厅栏目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以下载专区发布时间为准。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5 年 11月12日 9 时30 分。
2、开标地点:安徽鼎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第3开标室(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9层)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RMB:28万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工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38000010657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地 址: 蚌埠市涂山路971号
联系人:赵玉来 田涛 联系人:陈经理
电 话:0550-2223001 电话:1315220090 0552-4088985
邮箱:11438861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