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函
本招标项目吉林师范大学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和能源计量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以吉财采计X【20151008】-87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吉林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
1.招标编号:HC-JLZB-2015-531。
2.招标项目:吉林师范大学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和能源计量建设项目。
3.标的内容:建立吉林师范大学建筑能源计量监测系统(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
3.1工 期:2015月11月16日-12月30日,45日历天。
3.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合格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 投标人资质要求:
5.1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5.2财务要求:近三年不亏损(2012-2014年度),具有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具有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资金不少于本项目合同总价三倍资金证明;
5.3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或节能监管平台项目一项及以上(2012-2014年度,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5.4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5具有与建筑能源管理系统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5.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6.招标文件发售:法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吉林省内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或节能监管平台项目业绩(2012-2014年度)一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资金不少于本项目合同总价三倍资金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2-2014年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职称证书、由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标书发售窗口(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5年11月04日13:00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5年11月04日13:00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5楼评标室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招标人: 吉林师范大学
地 址: 四平市海丰大街1301号
联系人及电话:荣先生 0434-3290073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袁经理
电 话:13194370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