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21028620150909709
工程名称 凌水街道十七中学校舍迁建项目勘察设计
建设单位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水街道办事处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大连市高新园区凌水街道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高新园区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标段建筑面积(㎡) 拟中标单位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
凌水街道十七中学校舍迁建项目设计 34755.00 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851100.0000 元 高颖
中标候选人情况 拟中标单位: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拟中标价:285.1100万元 设计费率:2.12%
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项目负责人:高颖
专业及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072100962
招标内容 占地面积36816平方米,建筑面积34755平方米,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体育馆、塑胶操场及球类运动场,红线内道路、绿化、管网、景观小品等附属工程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提供施工期间技术咨询服务。
公示开始时间 2015年10月22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24日
填报人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5年10月21日
填报单位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