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抚州市资溪县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江西志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 、采购项目编号: JXZL-FZ2015-L011
2 、 采购项目内容: 货物名称
货物简要说明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后挂桶自装卸式垃圾车
详见采购需求
1 批
23 万元
3 、供应商条件:
(1)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2)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编号和名称与招标公告必须一致)的唯一授权原件。
(6)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
特别提醒: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 文件 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肆千陆佰元 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资溪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后挂桶自装卸式垃圾车项目 )和缴费人的名称,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
5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在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xztbw.com/)下载竞争性谈判电子采购文件(联系人:伍先生13870437699),本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现场收取(售后不退)。已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放弃竞争性谈判的,应在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6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7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为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 已下载招标文件且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人名称:资溪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负责人:吴主任
电话:1397945227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志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
详细地址: 抚州市玉茗大道 299 号
邮 编: 344000
联 系 人: 伍 先生 李 女士
电 话: 13870437699 13707040196
电子函件: 286865739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