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综合实验楼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2015]374 号文批复,目前本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本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委托,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综合实验楼改造项目
批准文号:豫发改社会[2015]374 号文
公告日期:2015年9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原招标公告信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来须具有10000平方米及以上(含10000平方米)类似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项目负责人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5、企业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来须具有10000平方米及以上(含10000平方米)类似业绩合同文本;
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时间须在有效期内);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现更正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来须具有10000平方米及以上(含10000平方米)类似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项目负责人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5、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来须具有10000平方米及以上(含10000平方米)类似业绩合同文本;
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时间须在有效期内);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其他事项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渠萍萍、李梦洁
联系电话:0371-68660783
传真:0371-68865980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