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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110千伏北区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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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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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广东
有效期至: 2015-10-30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5-10-23 00:00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经理    未注册
  • 地区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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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江门110千伏北区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可研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内容及条件
1.1项目名称:江门110千伏北区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可研勘察设计]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110千伏北区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可研勘察设计]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业主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
2.2建设规模:110千伏北区变电站位于江门台山市,现有主变(50+50)MVA,110千伏线路3回(至发兴站、台山站和塔山站各1回)。本期扩建50MVA主变1台及其配套设备(实际建设规模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2.3工期计划:2018年6月投产,2016年5月完成可研编制及上报。
2.4招标范围: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可研评审意见,开展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招标限价初稿编制)(规约版,并在企业资产管理系统中录入)、现场技术服务和竣工图编制、设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竣工线路复测、全面开展样板点的标准建设等工作,提交样板点设计图纸、样板点清单及质量目标。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其允许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资质(火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5 投标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0月26 日至2015 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U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如有)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一份递交江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资料复印件(报名时提交原件校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一份递交江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3)其他: 投标单位企业情况登记表、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投标报名申请表、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一份递交江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递交招标代理机构,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人提交一套报名资料并使用书式装订且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校验,并必须满足前述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到报名处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具体以招标文件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为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诉和受理
6.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监察审计部投诉。
6.2、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6.2.1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6.2.2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6.2.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通讯地址:广东江门市建设二路152号监察审计部,邮政编码:529000;联系人:马学军;电话:18575003110。
6.3、投诉内容及时限,对招标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2天内提出。
6.4、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6.4.1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6.4.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找的。
6.4.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6.4.4超过投诉失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6.4.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4.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6.4.7涉及招标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6.5、恶意行为的处罚。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立晟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建设二路152号 地 址:广州市水荫路2号恒鑫大厦西座808
邮 编:529030 邮 编:510075
联 系 人:岑工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750-3261303 电 话:020-37603799-625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2015年 10 月 21 日
附件一:《投标报名申请表》、《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
附件二:《投诉和受理》
附件三:《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附件四:《投标单位企业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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