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寿光市2015年弥河分流道河口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项目及小清河与弥河交汇处河口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单位采购项目(SDJQ-ZFCG-201502008)
四、变更内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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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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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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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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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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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工程咨询(专业资格含农业、林业专业,服务范围含编制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法人企(事)业。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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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工程咨询(专业资格含农业或林业或水利工程或港口河海工程专业;服务范围含编制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法人企(事)业。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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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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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农林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国内独立法人企(事)业。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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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农林行业乙级或水利行业乙级或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国内独立法人企(事)业。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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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项目联系人:董艳艳、王春辉 联系电话: 0536-5103598
六、其他:
1 、报名地点:山东金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圣城街交通大厦0706室
2 、报名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等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3 、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