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檀圩镇片区管网工程项目,项目编号: KLQZG20152075 。该项目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经 招标人灵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决定,采用 BOT 方式公开招标选择建设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灵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檀圩镇片区管网 B0T 工程
2.2 项目概况:灵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檀圩镇片区管网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灵山县檀圩镇,主要建设内容 500m3/d 污水提升泵站 2 座,污水管道铺设约 9 千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资金来源: BOT 项目建设人自筹。
2.4 招标范围 : 灵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檀圩镇片区管网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由 BOT 项目单位全权负责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2.5 计划工期: 365 天(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及报名须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为贰级或贰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的企业 。
3.2 凡有意投标者,须由拟安排的项目经理 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拟安排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材料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上岗证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材料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 2015 年 6 月至 8 月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或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复印件、 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须是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报名。 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资料合格有效方可报名。
4.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4.1 请于 2015 年10月 2 6 日至 2015年10月30 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钦州分部综合室(钦州市蓬莱大道古越扬帆城市广场 B 座五楼)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售价 250 元 / 本 ( 不含图纸及清单资料 ) ,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于 2015年11月16 日15时00分前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钦州分部开评标会议室( 钦州市蓬莱大道古越扬帆城市广场 B 座五楼 ),逾期不接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焕哲
联系地址: 钦州市蓬莱大道古越扬帆城市广场 B 座五楼
电话:0777-2816988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5 年 10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