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南长滩等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宁水农发 [2015]16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于上级划拨及自筹。招标人为沙坡头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的主要任务是利用镇罗农村饮水安全扩建工程的水源,在该工程供水主管道上开口取水,铺设输配水管道、入巷管道及入户供水设施,解决景庄吊庄居民点的57户257人、柔远沙渠万家庄3-8队415户1774人的的饮水安全问题;在南长滩人畜饮水工程的基础上,利用原工程的水源井及供水管道,在原高位蓄水池新建1座钢筋混凝土蓄水池,改造入户阀井井内设施,利用原管道给用户供水,以保障南长滩村837人的安全用水;对沙坡头区15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配套消毒设备,对水源进行消毒处理。
2.2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
2.3招标内容:消毒设备采购及安装(次氯酸钠发生器)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二标段投标人必须有省部级卫生安全许可批件,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三年内生产过同类产品且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的生产企业(设备制造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近三年业绩、市场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3.4根据宁检会【2011】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公司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后的单位须向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无高利贷借贷行为承诺书后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单位相关资质复印件到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坡头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水务局四楼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何志勇 联系人:倪小媛
电 话:13723333876 电 话:18195544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