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岑城镇村(社区)垃圾清运项目FC(WZ)2015065GCX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按财库[2015]135号文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授岑溪市岑城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岑城镇村(社区)垃圾清运项目项目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岑城镇村(社区)垃圾清运项目
二、项目编号:FC(WZ)2015065GCX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期限:1年
五、项目预算:约29万元
六、采购内容:岑城镇各片区的垃圾清理服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岑溪分部(中苑一路7号)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入本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回执原件(由招标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受理,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16日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岑溪分部(中苑一路7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1月16日9 时 30 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岑溪分部(中苑一路7号)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授权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人:岑溪市岑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岑溪市工农路75号 地 址:岑溪市中苑一路7号
邮 编: 543200 邮 编: 543200
联系人:
电 话:139737471313 电 话: 0774-833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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