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连江县苔菉中心渔港工程勘察设计
澄清、修改通知01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5]第204号
连江县苔菉中心渔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P17页——评分标准中技术部分第一项“2009年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中①“2009年1月以来完成单个工程中防波堤1000米(不含1000)以上的得4分,2个的得8分;”当单个项目中所有防波堤工程合计长度>1000m,能否满足该项评分标准?
答:可满足得分要求。
2、按招标文件P17页——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第一项“2009年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中①2009年1月以来完成单个工程中防波堤1000米(不含1000)以上的得4分,2个的得8分;②2009年1月以来完成中心渔港项目1个设计业绩得4分,2个得8分,最高分8分;2009年1月以来完成一级渔港项目1个设计业绩得2分,2个得4分,最高分6分;①和②的项目可否重复计列得分?
答: ① 和 ② 的项目不可重复计列得分。
本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连江苔菉秀丰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