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LNFYZBDL-JL15-054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工程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吉发改审批[2014]394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临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标段划分:一标段:勘察;二标段:初步设计。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五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总转运规模为216t/d,其中:中心区设置规模80t/d的固定式转运站1座,三公里区、大湖区和大栗子区分别设置规模40t/d的移动箱式转运站1座,花山镇设置规模16t/d的移动箱式转运站1座,购置垃圾转运,清运车辆等设备36台(套)。
2.3 工程建设地点:临江市中心区、三公里区、大湖区、大栗子区及花山镇。
2.4 招标范围:一标段:地质勘察;二标段:初步设计。
2.5 勘察周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
2.6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159.0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154.06万元,流动资金5万元。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一项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一项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3年内主持过1项以上类似项目;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3年内主持过1项以上类似项目;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企业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设[2013]4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 28 日至2015年 11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外省企业需提供入境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以西富苑盛世城E十二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11 月 20 日 14 时00分,地点为临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一标段:壹万元,二标段:贰万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田年辉
联系电话:137044967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以西富苑盛世城E十二层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0431-8080234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临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