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通山县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湖北杰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通山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 通山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更新改造项目 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采购人:通山县环境保护局
2、项目名称:通山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更新改造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投资金额:约138万元
5、采购内容:采购 PM 2.5 大气颗粒物浓度监测仪 、PM 10 大气颗粒物浓度监测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仪器标定动态气体发生器等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仪器设备。(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供货及验收时间:60日历天
7、供货地点:通山县环境保护局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要求;
2、 具有生产或经销环境监测设备的主体资格;
3、环境监测设备生产企业或其特约经销企业;
4、投标人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5、 投标人 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
6、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7、 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必须提供所投 主要设备 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若 投标人 是所投产品的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报名所需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发送时间及开标地点:
1、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 )营业执照;( 3 )税务登记证;( 4 )组织机构代码证;( 5 )生产商提供所投 主要设备 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经销代理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6 ) 通山县2015 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参加投标 。(投标承诺书在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填好)
2、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资料费 300 元整,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教育局 11 楼)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 年 10月 28日至2015 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 : 30 —— 12 : 00 ,下午 15 : 00 —— 17 : 30 时整(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杰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洪山区文馨街108号大华南湖公园世家三期A7栋1单元20层4室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13476883318
招 标 人:通山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通山县 洋都大道78 号
联 系 人:金涛
电 话:13907242877
通山县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