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公司委托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2015-2016年度营业、办公场所装修改造设计项目二次重新公开招标(招标编号:QCZB-XMLT-20150013)所需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厦门市营业、办公场所装修工程设计。预估投资金额50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应类别的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各种证件合法有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业绩良好和企业信誉良好。
2.2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的资格预审申请。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
2.4申请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出具中标后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5申请人为非厦门市企业的,需承诺中标后15日内到厦门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2.6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7申请人需出具2014年度审计报告(全套),招标人不接受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8申请人企业从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3年或以上。
2.9申请人需承诺:若中标本项目,须指定专业设计人员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在指导施工中,落实和完善设计方案,设计成果须达优。不得进行二次发包设计。
2.10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投标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申请人或其职员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活动中,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人有关廉政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最近三年内被司法机关有效法律文书认定属实、或经招标人监察部门查证属实的;
(9)因申请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招标项目的。
3、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正式印章)/单位介绍信于【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2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30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4楼招标业务部。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款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购买人承担(邮费到付)。
未在联通合作方门户注册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https://www.cuec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生效、项目联系人(投标/报价联系人)信息添加,并将公司全称、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znh.123@163.com。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含纸质、电子)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11月18日9时00分,纸质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开标大厅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的应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仍需持本人身份证,同时投标文件中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该文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湖路6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350007
联 系 人:张炜炜
电子邮件:18650082598@wo.cn
电 话:18650082598
户名: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11710010010002488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盖正式印章)
201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