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烦县岚河段水质改善工程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发【2015】106号文件核准。招标人为娄烦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为中央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太原市娄烦县岚河桥以下2000m范围内;
2、建设内容:建设处理规模为1m3/s的娄烦县岚河段水质改善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200m长拦河橡胶坝1座、防洪河道整改15.6万m2,12m2沉沙塘1座,7.76万m2氧化塘1座,17.28万m2潜流人工湿地1座,其中,垂直潜流湿地11.52万m2,水平潜流湿地5.76万m2,缓冲带林地5.5万m2,100m2仪表监测站房1座以及水质自动站监控系统,150m2构筑物1间包括微生物菌培养间、配电间等,项目总占地面积58.165万m2。勘察费约148万元;
3、勘察期限: 30 日历天;
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及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岩土工程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8日—2015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到山西广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到山西广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娄烦县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山西广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新建南路106号
联 系 人:赵瑛
电 话:0351—7246970
传 真:0351—7322582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