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Z2015-004-EPC-ZB
盐山县城区保障性住房配套供热管网一期EPC工程已由盐山县发展改革局以盐发改投核字【2015】005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盐山昊天节能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通过公开招标对该工程项目盐山县城区保障性住房配套供热管网一期EPC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择优选择一个合格的投标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盐山县城区保障性住房配套供热管网一期EPC工程
2、建设地点:盐山县城内
3、工程概况:敷设一次热力管网,直径DN200mm-DN900mm。
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的全部工作。
5、计划投资 16910万元
6、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7、计划工期:220日历天
8、标段划分: 一个 标段
9、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和当地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需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服务管理。
项目总负责人要求:1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设计负责人要求: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执业证书)。
施工负责人要求:1人,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最先购买文件的单位做为唯一投标人,其余的自动失去投标资格。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总负责人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负责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设计技术负责人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执业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到盐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30分至16:30时(节假日除外)。
五、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山昊天节能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盐山县城内
联 系 人:陈建国
电 话: 139317708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大和庄新区59栋东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716865646 153831756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