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5]25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六石街道项目区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阳市六石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本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14年招标(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3]400号、401号),本次仅对项目区重大设计变更增加堤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东阳市六石街道。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包括节假日);
质量要求:合格;
工程规模与招标范围: (1)石马坑段:按20年一遇标准建设,重大设计变更对实施方案中石马坑中心桩号0+000——0+900段范围河段内未处理区段进行整治,新增岸坡整治长度947.15m(其中左岸246.04m、右岸701.11m),修复破损堰坝一座;(2)吴良溪段:按10年一遇标准建设,重大设计变更新增河道整治段,河道整治长度3.88km,中心桩号0+000——1+630段为淤泥清淤工程,岸坡整治长度为3.359km(其中左岸1679.0m、右岸1680.0m),修复闸门2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证A类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3.2已在“浙江水利”网“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中公示本企业的信息。
3.3对拟派项目班子的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未担任本公司的法人代表(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以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
② 技术负责人须持有水工(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应具有水利专业的上岗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与安全员为同一人)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C类证。
④ 项目班子成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规模超过200万元的在建工程中无任职,其中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含)。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10月28日起,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网址:http://www.dyztb.com/。
4.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于2015年11月17日17时前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人:楼小韩,联系电话86691217。(注:本次招标文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200元(在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如需纸质图纸每份另收取成本费 500 元。
5、投标确认
5.1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投标确认系统进行投标确认;
5.2投标确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8时30分;
5.3投标人应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5.4投标企业未办理2015年网上数据库更新手续的,请登陆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咨询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经网上投标确认的投标人须遵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确认项目的投标,如无不可抗力原因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将按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的规定对该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注:网上投标确认可在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取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具体地点有变化时由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行通知)
7、其他
7.1本工程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投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2 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7.3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备案)各一份。
7.4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经投标单位盖章,并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盘格式与内容相一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共5份。
招 标 人:东阳市六石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蒋先生 0579-86772418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沈先生 0571-87803806
201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