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峰山生态公园(二期)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金沙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5年9月
浔峰山生态公园(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4】368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金沙街道办事处现对浔峰山生态公园(二期)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 浔峰山生态公园(二期)工程施工监理
二、 招标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金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游先生 联系电话:020-8197078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853865773
三、 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浔峰山内。
四、 工程概算投资额:1517.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62.89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9.127488万元。
五、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浔峰山生态公园(二期)工程施工的监理工作,本项目改造范围95.65公顷,拟建盘山步道全长4411米,环湖滨水道全长4300米,以及景区大门构筑物、登山步道、滨水道护栏,休息平台、公共卫生间、管理用房等公共设施,和水电、消防、监控、绿化等配套工程及永久用水、用电的报装。
3、监理范围: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协助甲方做好
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工程计量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核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工作,做好施工、保修阶段监理应做的各项工作。
七、 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5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5年 11 月 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5年 11 月 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00。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 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
申请人未按规定提交上述报名资料的,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十一、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金沙街道办事处,异议受理电话:020-81970781,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复建街19号。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金沙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5年10月28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