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4×32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4×32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0632-1540FW1L034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南坳镇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介绍:
目前,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20MW机组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1#3机组设置增压风机,#2#4机组未设置增压风机。除尘采用纯布袋除尘器,脱硝系统采用“高含尘布置”的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催化剂采用2+1方式。
本次四台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在燃煤硫份2.5%(满足短时间3%)的条件下,保证烟囱出口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Nm3,烟尘排放浓度小于5mg/Nm3,NOx排放浓度小于50 mg/Nm3,Hg排放浓度小于0.003 mg/Nm3。
3、招标范围:
要求投标人对涉及本工程技术服务的相关内容进行全面了解。
投标方负责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对改造项目的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的编制、技术评标、技术协议谈判、与改造承包商的接口设计、相关外委项目的评审及系统接口的配合、项目电气容量核算及设计、设计联络会、工程试验、验收把关等方面的工作,并对其负有全部责任。
4、计划改造工期:
四台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计划工期为:2015年3月至2017年6月;
5、对投标人资格、资质、资信要求
5.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5.2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行业甲级)和环境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5.3投标人须有300MW及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
5.4近3年内投标人无任何人为重大责任事故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5.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6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及业绩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报名时请明确标段、联系人及电话,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和业绩证明资料(一份)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下列电子邮箱)。
6、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2月16日至
地点: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书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7、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3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1211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南坳镇
联系人:韩志宏
电 话:0353-6782360
电子邮箱:hzh@ygpowe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
联系人:曹振 肖喜柱 刘 昊
电 话:0351-7882699-8102 13233683686
传 真:0351-7882965
电子邮箱:
网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原市鼓楼支行
帐 号:147951527391
2015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