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老区炼油厂II催化装置再生烟气脱硫、脱氮 、除尘改造项目烟气脱氮单元脱硝催化剂购置 | ||||||||||||||||||||||||||
| 项目编号 | 2015-0098470-DSZSH-0001510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种类及规模:本次采购为老区炼油厂II催化装置再生烟气脱硫、脱氮、除尘改造项目烟气脱氮单元脱硝催化剂购置;具体见招标文件。 2.使用功能:具体见招标文件 3.技术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5.服务:具体见招标文件 6.项目进展情况:本招标项目老区炼油厂II催化装置再生烟气脱硫、脱氮、除尘改造项目烟气脱氮单元脱硝催化剂购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是具有相应经营资质和合法资格的经营实体法人资格,投标人经营状况正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3)投标人必须在国内外具有催化裂化装置采用SCR法脱硝技术连续运行三年以上业绩不低于3个。(4)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10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11月04日 18时30分00秒 |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_9:30_ 时至_13:10_ 时,下午_15:00_ 时至_18:30_ 时,在 天利高新11楼化工科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7日 11时00分00秒 |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11 月17日 11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独山子石化公司基建楼7-8会议室 。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形式提交并在独山子石化公司财务处办理手续 。 | |||||||||||||||||||||||||||
| 六. 开标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