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西固区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根据 兰州市西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发 [2015]35 号 文件, 兰州市西固区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地质勘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兰州市西固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兰州市西固区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地质勘察
工程地点:兰州市西固区河口新桥以西,东临河口新桥、西临五泉山水泥厂、南邻兰新铁路专线,北临黄河。
工程规模:总占地面积约 611 亩,其中一期总用地面积 100871.2 平方米( 151.307 亩),建设用地面积 74569.3 平方米( 111.854 亩),代征绿地面积 2517.2 平方米( 3.7765 亩),代征道路面积 23784.7 平方米( 35.66 亩)。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总投资额: 62.35 亿元(其中一期工程约 12.47 亿元)
工作周期: 3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2015 年 11 月 25 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5 年 12 月 29 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2 、投标人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近三年内( 2012 年 10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在甘同类工程勘察业绩(以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服务合同为准),具有近三年( 2011-2013 年度或 2012-2014 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和社会信誉。
2.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年由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清单其中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序列号、缴费基数等),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2.4 省外企业中标后须办理进甘备案手续。
2.5 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起止时间 :2015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 日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lanzhou.gov.cn/ ),按照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企业操作流程( http://ggzy.lanzhou.gov.cn/news/news/one/index.jspx?id=7530 )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下载(发售)起止时间: 2015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 日。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以现金形式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前交至代理公司),售后不退。
4 、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电汇凭证。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西固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西固区公园路 3 号
联系人:姜姗宇虹
联系电话: 0931-7513302
招标代理人: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 7 号华富大厦 4 楼 403 室
联系人:杨嘉萱
联系电话: 0931-8839518
备案单位:兰州市城建建设局(委托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5 年 10 月 29 日
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根据 兰州市西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发 [2015]35 号 文件, 兰州市西固区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地质勘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兰州市西固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兰州市西固区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地质勘察
工程地点:兰州市西固区河口新桥以西,东临河口新桥、西临五泉山水泥厂、南邻兰新铁路专线,北临黄河。
工程规模:总占地面积约 611 亩,其中一期总用地面积 100871.2 平方米( 151.307 亩),建设用地面积 74569.3 平方米( 111.854 亩),代征绿地面积 2517.2 平方米( 3.7765 亩),代征道路面积 23784.7 平方米( 35.66 亩)。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总投资额: 62.35 亿元(其中一期工程约 12.47 亿元)
工作周期: 3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2015 年 11 月 25 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5 年 12 月 29 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2 、投标人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近三年内( 2012 年 10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在甘同类工程勘察业绩(以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服务合同为准),具有近三年( 2011-2013 年度或 2012-2014 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和社会信誉。
2.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年由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清单其中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序列号、缴费基数等),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2.4 省外企业中标后须办理进甘备案手续。
2.5 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起止时间 :2015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 日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lanzhou.gov.cn/ ),按照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企业操作流程( http://ggzy.lanzhou.gov.cn/news/news/one/index.jspx?id=7530 )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下载(发售)起止时间: 2015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 日。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以现金形式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前交至代理公司),售后不退。
4 、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电汇凭证。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西固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西固区公园路 3 号
联系人:姜姗宇虹
联系电话: 0931-7513302
招标代理人: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 7 号华富大厦 4 楼 403 室
联系人:杨嘉萱
联系电话: 0931-8839518
备案单位:兰州市城建建设局(委托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5 年 10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