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1、东光县医院污水处理系统(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东光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核准编号:东发改招标核准2015-10。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东光县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内容:东光县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建设。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代表于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4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到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本招标公告5.2款之规定材料报名并接受审查。招标代理单位将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2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有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或劳人局(盖章)聘用合同(在本单位的缴费年限或聘用时间在半年以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上证件须提交原件(复印件由报名原件复印而成,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校验并提交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复印件一式两套。原件审核后退还。
6、本项目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踏勘现场、答疑会、开标预备会、投标、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开具不良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及中标通知书的领取等交易活动各环节中必须是同一人,不得更换其他人员。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如组织踏勘现场,或投标人需要自行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光县医院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17-7722073
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东光县中国银行东光支行西配楼府前街116号
联系人:邢女士
电话:0317-766693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汇通路长宏大厦A1505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传真:0311-66535328、13230757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