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润应急调峰锅炉所需洁净煤采购(第二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15-48402
唐山市热力总公司丰润应急调峰锅炉所需洁净煤采购(第二批),目前资金情况已经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唐山市热力总公司的委托,对唐山市热力总公司丰润应急调峰锅炉所需洁净煤采购(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丰润应急调峰锅炉所需洁净煤采购(第二批);
2、项目实施地点:唐山市丰润区;
3、交货期:甲方发出订单后5日历天内到货;
4、质量要求:合格;
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内容:唐山市热力总公司丰润应急调峰锅炉所需洁净煤采购,总量4万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丰润应急调峰锅炉所需洁净煤采购,采购量4万吨。
三、投标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煤炭,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证;近三年有类似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出具投标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证明。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无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行贿受贿问题发生的诉讼案件。
凡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有以上设备或材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均可报名。招标代理单位只接受生产厂家的一份授权书。
注:a.类似供货业绩是指:供应商近三年(2012年1月至今)有供应过相关产品的经历。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商,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唐山市丰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丰润区团结路6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若为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参加投标,还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单位公章)。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唐山市丰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丰润区团结路6号)
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唐山市丰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丰润区团结路6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召开开标会,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若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出席开标的,将视为投标人投标无效。
招 标 人:唐山市热力总公司
办公地 址: 唐山市卫国路7号
联系人:李利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鹭港小区502楼4单元1001室
联系人: 王昌建
电话:0315-5309616
传真:0315-2392574
电子邮箱:hxzb031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