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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二环交通改善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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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湖南
有效期至: 2015-11-03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5-10-30 11:09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经理    未注册
  • 地区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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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西二环交通改善工程项目已经由湘新发改函[2015]65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南湘江新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现组织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二环交通改善工程勘察
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西二环(罗家嘴——枫林路)交通改善工程,辅道设计车速40km/h,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6车道,路面标准轴载为BZZ-100,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南起于罗家嘴立交,北至枫林路,全长约8.8公里。
全线共新建桥梁3座:梅溪湖大桥主桥为变截面连续梁,引桥为等截面连续梁,配跨为5x(3×20)+(43.3+64+43.3)+3x(3×20)=630.6米;梅溪湖立交西侧拼宽桥为2x25m等截面连续梁;东侧拼宽桥为2x20m等截面连续梁。桥梁设计荷载:城市-A级。
3、工程投资:约21000万元,最终以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为准。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勘察周期:勘察周期 20 天,勘察及后续服务进度应满足本工程建设的要求。
二、招标范围
西二环交通改善工程勘察,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企业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长度不小于6000米市政道路工程勘察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长度不小于6000米市政道路工程勘察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作为补充资料;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
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
八、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资格后审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业主评委1名,除业主评委以外其余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5年10月 30 日起在湖南湘江新区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二、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1月 3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9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相应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予以公示,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十五、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给予经济补偿费。
十六、招标人:湖南湘江新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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