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常乐镇保洁服务中心全封闭电动垃圾收集车采购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项目名称 :海门市常乐镇保洁服务中心全封闭电动垃圾收集车采购。
二、项目内容 :全封闭电动垃圾收集车 10 辆(其中普通电动垃圾收集车 8 辆,电动推移垃圾收集车 2 辆)。
三、项目估算价 : 25 万元
四、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五、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实体;
3 .具有环卫电动车辆及设备加工制作、销售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为 100 万元以上)。
六、获取本工程招标公告、报价单及报价单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交易平台”或“海门市阳光权力运行网常乐镇”专栏获取,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向海门市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箱: hmcljyzx@163.com 】以无记名的方式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5 年 11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地点: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四楼开标室(海门市常乐镇)
开标时间: 2015 年 11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四楼开标室(海门市常乐镇)
十、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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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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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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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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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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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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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常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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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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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定海路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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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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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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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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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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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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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290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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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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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82182288 1515289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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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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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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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8218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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