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 临澧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临澧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 ;
1.2 采购计划编号:LL2015-JC-01/委托代理编号: HNTJZB-CDCG-061 ;
1.3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1.3.1前期建设或安装预算价:400万元;
1.3.2前期建设或安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以内(60天之后进行污泥处理处置工作);
1.3.3项目服务期:最少20年,最多不超过30年;
注:详细的采购需要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时间及文件售价
3.1、凡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从 即日 起 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d.ccgp-hunan.gov.cn) 或《 临澧县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dggzy.net) 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2、下载方式:供应商须办理CA认证卡(数字认证卡)并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后自行下载,办理CA认证卡的方法见《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或《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CA数字证书办理专栏”。 其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 、澄清更正采用“网上澄清更正 ”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更正将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 http://changd.ccgp-hunan.gov.cn )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关注 《 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本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4、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递交以下原件资料供磋商小组审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保登记证 副本 、 开户许可证、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新成立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等 。没有 提供或提供不全按不合格供应商处理。
3.5、磋商文件售价: 4 00元/套,在递交响应文件时 交纳,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 地点:
4.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凭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2 响应文件送至 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会议室(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
4.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保证金缴纳方式:
本次保证金为 人民币 捌万元( ¥ 80000.00) 元。 保证金由供应商 基本 账户于2015年 11 月 16 日 10 : 00 时 之前 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下述账户,此投标保证金是磋商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在转投标保证金时注明项目简称: 临澧污水厂处理项目 ,如果没有注明项目简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开户名:临澧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行: 临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东分社
账 号:8805 1800 0160 2401 0012
注:根据财库[2014]214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六、与本次采购相关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余先生
电 话:0736-5822803
地 址: 临澧县建设路168号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廖先生 宋先生
电 话:0736- 7367988
地 址: 常德市国源小区G栋二单元0404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