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GC-1412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北郊污泥处置厂综合车间厂房除锈防腐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市北郊污泥处置厂。
2.2招标范围:北郊污泥处置厂综合车间厂房除锈防腐,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规模:约为34000㎡。
2.4计划工期: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须具备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
联 系 人:徐部长
电 话:18743091982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
联系人:王哲峰
联系电话: 18186860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