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灵川县甘棠江排水有限公司关于灵川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灵川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车辆采购
二、项目编号: GXJXZCLC2015-30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货物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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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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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车辆 |
辆 |
1 |
210000.00 |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 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
1 、发售时间:
2 、地点: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川招投标中心(灵川县城灵南路23号1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此函时间必须在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缴纳养老保险(2015年1-8月)的有效证明材料(若为新聘员工,以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为准);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5年11月23日上午9时00分前到达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23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6楼6-1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1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6楼6-1室)开标。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名称:灵川县甘棠江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灵川镇甘棠村委湘潭村 联系人:唐晓雄 联系电话:0773-796730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5楼5-9室
联系人:秦春莲 联系电话:0773-6827677 传真:0773-6827677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6812818。
十三、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