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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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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黑龙江
有效期至: 2015-11-06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5-11-02 14:21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经理    未注册
  • 地区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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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响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 已由 响发改审以[2015]170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响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响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井至高端纺织工业园
2.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质量目标: 无
4.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2月8日。
5.工程规模: 主要包括污水管道4.4KM、泵站、围墙等,设计废水处理规模2.8万吨/天,投资额约1360万元
6.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9211510300201-BD-001 响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 污水管道、泵站、围墙施工 18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2.市外园林绿化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盐资质核验表》、《盐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
4.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业绩要求: 无
4.4 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
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自废标认定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施工项目经理部 项目负责人 至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经理部 项目负责人 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4.6 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以上人员根据项目规模和现行规定自行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数量,见苏建函建管[2015]289号、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及最新规定)。
4.7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及授权委托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2)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退休的须提供退休证明,不需要提供 养老保险)。 (3) 未在投标人之外单位受聘或任职,也没有在投标人之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4.8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9 工程招标人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10 投标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11 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02日 至 2015年11月06日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 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 305.00 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 其他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
2、工程付款: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60%,一年后支付审计价的20%,两年后结清全部款项。
3、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向发包人交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结清(不计利息)。
4、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贰年。
六、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七、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响水经济开发区和谐路 地 址: 响水县城黄海北路东侧11#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书铭 联 系 人: 宋雅君
电 话: 13962002898 电 话: 0515-87061889
传 真: 传 真: 0515-86881229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hrgc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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