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城步苗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的委托,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城步苗族自治县自来水水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 现邀请符合资 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名称: 城步苗族自治县自来水水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2、2.1项目内容:自来水42项水质常规指标检测仪器设备(详见采购清单)
2.2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肆仟壹佰元整(123.41 万元 )
3、项目编号:XYCG-2015-11-10
4、4.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供应商资质:
5.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备查)
(4)提供上年度(201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5.2、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提供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低本底α、β测量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 原子荧光光度计、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 投标人需提供两个及两个以上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6.1 报名时,投标人可于2015年 11 月 2 日至2015年 11 月 4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提供以下资料报名:(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7)由检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提交全套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资料不全时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 注: ★ 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备查,否则投标无效。
6.2招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3报名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城步办公地点:城步县儒林镇人民路八角亭转盘处。)
7、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1 月 9 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响应文件送至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城步分公司会议室(城步县儒林镇儒林大道八角亭转盘处)。
7.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 招标 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 的 投标 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 收。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18673907601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城步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9-736464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驻城步办公地点):城步县儒林镇八角亭转盘处
联系人:段先生 陈女士
手 机:13975956649 13647399075
联系电话:0739-7383849(办公、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