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ZXZGW-ZB-SG04
1.招标条件
北京市通州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工程专项建设任务,已经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市通州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2015】1000号文批复。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工程事务中心作为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工程事务中心委托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北京市通州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工程施工
2.2 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工程(第4标段)施工招标
2.3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工程事务中心
2.4 本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通州区台湖镇。
2.5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台湖镇第二再生水厂配套管线长约13308m,管径D400-D2400mm。
2.6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北京市通州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工程施工(第4标段)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条款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7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
3.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或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包括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6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3日——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淀区复兴路83号院21号楼附属楼A座玉兴商务楼209室)报名。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或其他形式的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购买:2015年11月13日——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淀区复兴路83号院21号楼附属楼A座玉兴商务楼209室)购买招标文件。
4.3 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
①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有效的年检记录);
②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 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的);
⑤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或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只有报名资料齐全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5 本工程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4.6 本工程施工共划分为10个标段,本招标项目为该工程的第4标段施工招标,将与另外几个标段的施工同时招标,同时实施。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施工进行投标。但每名投标人在本工程中,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5.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上午9点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4日上午9点00分,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开标。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梨园水务所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工程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淀区复兴路83号院21号楼附属楼A座玉兴商务楼209室
联 系 人:李泓雨、熊士莲 联系电话:010571717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