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石柱县干溪子片区和站前大道延伸段污水管网工程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2 】 1130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国家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站前大道延伸段污水管网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石柱县干溪子片区、站前大道延伸段;
2.2 工程规模及主要内容:本次招标为本工程从站前大道至下路镇,污水管管径为d400——d500 ,总长约 4185m ,该段污水管道主要沿龙河东侧河岸采用架空和埋地敷设。
2.3 招标范围 : 本工程 施工图及图说中包含的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暂定 90个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投标人自2012 年至今具有至少 2 个与本项目类似的市政管网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按照“ 渝建发〔 2011 〕 130 号 ” 文规定,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相关资料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 5 年 11 月 3 日起, 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 http://www.cqszggzyjy.com ) 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答疑文件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将招标的相关资料和修改、补充等信息全部发布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 http://www.cqszggzyjy.com )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4. 2 招标文件售价 10 00 元/ 份 ,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1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 石柱 土家族自治 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5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 有限 公司
地址: 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关门岩公园安置房内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信银行大楼11-6
联系人: 胥先生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023- 73376929 电话: 023-67688255
传真: 传真: 023-67688255
2015 年 11 月 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