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44030720150906203
工 程 名 称:龙岗区垃圾应急堆放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龙岗区
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11月04日09:00时 至 2015年11月24日10: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淘 汰 方 法:抽签淘汰法
评 标 方 法:定性评审法
定 标 方 法:票决定标法
招标部分估价:88.0000万元
招 标 内 容: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审(含概预算对比分析);标准工期确定(指按《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计算出的本工程工期)),投标报价清标核算、清单更新审核、变更(签证)预算编审以及设备、材料询价等工程计价服务;工程结算审核,配合审计;提出各阶段造价控制目标及措施,收集整理投资数据,动态投资控制,定期提交投资控制报表及分析报告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造价控制工作。
招 标 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林玉礼
联 系 电 话:0755-2891042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伟平、叶勇胜
联 系 电 话:89565298、1376040380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3日18:00时
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18:00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10:00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
其他: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2.本次招标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已担任有在建工程,否则将不被接受,由此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项目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
■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注:本工程采用网上截标,我中心窗口不受理本工程截标。
温馨提示: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信息卡及投标员指纹采集,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深圳市建设工程货物与服务类企业办理信息卡、投标员指纹采集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登记。
(2)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和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和《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3、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不组织招标会;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统一答疑,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