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编号:PA2015― 21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安县胡宅乡污水治理工程---张斯村;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磐安县胡宅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磐安县胡宅乡污水治理工程---张斯村;主要包括道路硬化、管道沟槽土方开挖、回填、HDPE双壁波纹管铺设、砖砌检查井、厌氧池等;总投资约61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提交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原件核对):1)、企业简介、介绍信、法人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类人员”A类证书;3)、拟派本单位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上岗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C类证书。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至 4 时 30分 整(北京时间) ,在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街2号五楼)报名。
5.2报名企业需提供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诚信手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磐安县胡宅乡人民政府
地 址: 磐安县胡宅乡
联系人: 张新夫
联系电话: 651318
磐安县胡宅乡人民政府
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2日



